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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立鑫主持召开耒阳市政府2025年第13次常务会议
2025年7月29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尹立鑫在市政府三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2025年第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6次),会议就棚改专项整治房票安置有关工作等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一致决定。现纪要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贺信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会议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四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八大的重要贺信,为推动中国青年运动进一步向前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政府序列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贺信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要全心全意服务青年成长,广泛开展青年活动,全面提升青年群体理论素养,切实为青年成长成才搭建广阔舞台,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一体抓好贯彻落实。要围绕“一主一特”产业布局,聚焦“巩固延伸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目标,不断推动产业集聚,加快构建具有耒阳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要统筹发展与安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城市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发展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把握好新时代新征程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重点任务,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好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试点县等政策机遇,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城市“微建设”行动,科学合理规划城市发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容市貌管理,着力打造更具颜值、更加精致、更有品质的宜居宜业城市。
(四)要深入学习贯彻7月18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以及衡阳市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抓经济谋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全市工作实际,认真盘点上半年经济账,深入分析短板弱项,聚焦全年目标任务,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奋发有为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要主动对接省委、省政府支持经济大县发展政策,抢抓“十五五”规划编制战略机遇,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沟通,精准把握政策导向和实施细则要求,全力争取指导支持,确保政策对接顺畅、红利释放充分,切实扛牢经济大县挑大梁的责任担当。
(五)《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对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质量和效率、增强要素支撑力度、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政府序列单位要全面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宣传等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提高企业、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知晓率、支持度。要对标《条例》各项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政府服务于市场主体的重要内容,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松绑脱绑、赋能添力,奋力推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各副市长要对牵头负责的巡视整改任务抓紧调度、认真研究,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加强统筹协调,实行挂图作战,确保在上级要求的时限内如期如质整改到位。要坚持举一反三、系统治理,推动问题查摆整治常态化、长效化,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研究棚改专项整治房票安置有关工作
(一)扛牢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耒阳市灶市铁路园、铁路背及报社等3个棚改项目拆除后多年未回迁,造成大量社会矛盾,严重损害群众的根本利益。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以招商引资来化解棚改逾期未回迁问题难以到位。中纪委和湖南省“三湘安居”专项行动均明确要求2025年必须完成棚改逾期未回迁问题整治,该问题也是省委巡视信访件交办内容。由于我市3个棚改未回迁项目进度较慢,住建部已经约谈省住建厅、衡阳市政府主要领导,若不能按要求整改销号,必将面临严肃追责问责。无论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还是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以及基于上级棚改的硬性要求,推行房票安置都是当前唯一可行且势在必行的方案。各相关责任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二)原则同意《耒阳市逾期未回迁棚改项目专项整治房票安置工作方案》,对耒阳报社、铁路园、铁路背3个棚改项目实施房票安置,安置房源由市属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从开发项目存量房源中提供。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相关单位参与,司法局加强把关,充分吸纳与会人员意见,对工作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安置房源资金按照“分步实施、科学统筹、逐年安排”的原则落实。具体计划为:2025年优先调剂历年中央棚改专项补助资金8000万元和统筹202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3300万元,共计1.13亿元,用于2025年的房票安置成本。其余不足部分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建局及属地街道等相关单位配合,通过盘活棚改项目土地及资产,及时征收土地出让收入,有效弥补资金缺口。根据“有多少钱做多少事”的原则,剩余的资金缺口在2026年及以后年度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实际资金需求逐年安排。对项目范围内的应拆未拆房屋进行拆除,土地依法依规进行收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以及属地街道要盯紧项目进度,及时盘活土地,并上缴相关土地出让收入,积极争取相关政策,确保房票成本支出安排不留缺口。
(四)同意委托蔡子池街道就耒阳报社棚改项目房票安置开展相关工作,委托灶市街街道就灶市铁路园、铁路背棚改项目房票安置开展相关工作,全面负责棚改项目核实清算、协议签署、房票发放、群众工作等具体事宜。由市住建局牵头,比选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拆迁房屋和安置房源进行评估定价,评估过程要依法依规依程序,确保评估结果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并按程序向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报备。要严格规范赔率,其中,赔付比例低于1:1.5的,按原拆迁补偿合同约定标准计赔;赔付比例高于1:1.5的,统一按1:1.5的标准计赔。
(五)根据《耒阳市铁路园家属区住宅整体移交协议》《中国铁路总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纪要》商定的原则,原则同意对铁路园项目原涉铁公房住户予以安置,并参照周边县市“公转私”做法,由安置户按照800元/平方米的标准向市财政缴纳费用后转为私产。考虑到公产房面积较小,安置方式按照“能合则合、能补则补”的原则由安置户合理选择房源。对存在特殊困难,难以从现有房源安置到位的,按照“一户一策、一事一议”原则再行研究。其他单位的公用资产按国有资产处置。
(六)市城农投集团公司、市产业投集团公司要加快安置房源项目的施工进度,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快房屋办证手续,让安置群众尽快入住,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市财政局要与市城农投集团公司、市产业投集团公司做好安置房结算支付工作。
(七)对整治进展情况,市住建局要及时收集汇总,按程序向省住建厅、衡阳市住建局报告,并代拟稿向衡阳市纪委、衡阳市政府、省纪委、省审计厅报告。市财政局要就房票安置资金平衡相关事项向省财政厅、衡阳市财政局报告。
该议题按“三重一大”程序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三、研究自然资源有关工作
(一)关于耒阳市金汇城项目有关工作
1.耒阳市金汇城项目时间跨度长,历史遗留问题多,社会矛盾较为突出,到目前仍有27户拆迁户未安置到位,50户购房业主翘首盼望项目重启,2020年、2025年省委巡视两次交办该问题。为积极落实省委巡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三湘安居”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担当作为,全力为项目盘活建设排忧解难,消除堵点痛点,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2.通过多方努力,目前已有新的投资方愿意投资盘活该项目。按照新投资方要求,为妥善化解项目遗留问题,经金桥公司与合作开发金汇城项目的谢润莲友好协商,双方就调整容积率、年限补缴土地价款和两公司土地价款分摊比例达成共识。金桥公司承担1753.45万元,包括新调入352.58平方米土地出让价款145万元、容积率从最初的5.0调整至6.18补缴土地价款968.9万元、调整年限补缴70%土地价款639.55万元;合作开发金汇城项目的谢润莲承担395.09万元,包括新调入294.96平方米土地出让价款121万元、调整年限补缴30%土地价款274.09万元。在此基础上,合作开发金汇城项目的谢润莲自愿多承担200万元,新投资方长沙杉杉公司自愿承担50万元。金汇城项目调整容积率、调整年限补缴土地价款及新调入土地出让价款按程序提交耒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研究。
3.为化解该项目信访问题,完成省委巡视交办问题整改,保障拆迁户及购房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经请示省委第四巡视组同意,报衡阳市纪委监委备案,原则同意金汇城项目盘活建设涉及金桥公司结算有关事项。一是市财政应给予金桥公司的补偿结算和支付结算相关资金。第一笔补偿结算资金为原政府机关拆迁安置占用金桥公司土地补偿款。为践行诚信政府要求,尊重历史,维护民营企业权益,原则同意执行2012年9月28日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按照金桥公司开发红线范围内的50亩土地的出让金市本级部分的80%,结算原政府机关拆迁安置占用金桥公司土地补偿款。第二笔资金为金桥公司支付2017年第一批次地块(普罗旺斯项目部分土地)土地报批费用306万元,按相关规定土地报批费用由市财政承担,企业未摘牌应予以退还,同意本次退还。二是金桥公司应归还市财政借款和欠缴土地款。一笔是金桥公司在建设五梅路时资金紧张,向市财政借款500万元;另一笔是金桥公司于2004年7月30日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04〕32号),仍欠缴土地出让金41.0668万元,该两笔资金金桥公司本次必须归还和缴纳。财政、自然资源部门要督促金桥公司依法依规办理好结算手续。
4.鉴于上述结算资金历时较长,情况较为复杂,为避免疏漏,金桥公司要出具承诺函,明确“金桥公司未收到市政府就政府机关安置占用土地一事返还的任何项目土地出让金,如果以后市相关部门核实存在返还土地出让金问题,金桥公司要承担资金返还义务,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5.上述资金结算,必须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办理。市财政应退付给金桥公司的资金拨付至三方共管账户(市财政局、金汇公司、账户银行);与金桥公司合作开发金汇城项目的谢润莲自愿承担的595.09万元及长沙杉杉公司自愿承担的50万元由金汇公司统一向市财政缴纳。不足部分由市自然资源局依法予以追缴。
6.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容缺加快该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力促该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关于湖南华中钰锔储煤基地杆线搬迁工作
1.为加快湖南华中钰锔储煤基地项目建设进度,原则同意参照周边县市区模式,以市财评中心财评金额为上限值,与国网耒阳市供电公司签订《湖南华中钰锔储煤基地杆线搬迁补偿协议》,委托其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招标,组织杆线搬迁。今后,储备土地涉及电力杆线迁改的参照此办法开展工作。
2.由湖南华中钰锔储煤基地项目业主按照财评金额将资金付至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资金专户,用于该项目电力杆线搬迁专款专用。
(三)关于亮源乡关王村10组、12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及综合治理工作
1.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快速高效化解地质灾害隐患,原则同意成立由分管自然资源和驻点乡镇的市领导牵头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及综合治理工作专班,财政、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住建、农业农村、水利等职能部门和亮源乡政府为成员单位。亮源乡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2.原则同意《耒阳市亮源乡关王村10组、12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及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市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吸纳与会人员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积极主动推进相关工作。
3.原则同意据实解决搬迁避让安置资金及应急处置治理资金,市自然资源局要积极向上争项争资,市财政要积极整合水利、应急管理、住建、农业农村等相关领域资金,确保相关奖补经费、应急处置治理和水电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四)关于耒阳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1.为积极响应上级要求,改善国土空间布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原则同意成立耒阳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我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2.鉴于导子镇、亮源乡地理环境优越,淝田镇文旅发展前景广阔,原则同意导子镇、亮源乡及淝田镇纳入我市第一批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范围,实行整镇推进、全面覆盖。市自然资源局要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入库申报。待项目入库后,原则同意由市城农投集团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过程中,要坚持量力而行、分步推进的原则,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该议题中的事项(一)、事项(三)按“三重一大”程序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五五”规划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湖南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十五五”规划编制有关工作
(一)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发展蓝图,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事关全市各项工作的谋篇部署、落子开局。原则同意成立耒阳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建议由市委书记张润槐同志任组长。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课题研究、思路起草、规划衔接、中期评估等日常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分管副职和联络员,全力支持配合,高质高效推进我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为科学谋划全市“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各市领导要对照《耒阳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首轮调研计划》安排,聚焦11大战略性主题,扎实深入开展调研,既要准确把握国家战略导向,又要充分立足耒阳实际,深入挖掘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瓶颈,前瞻性谋划重大战略任务、改革措施和工程项目,为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指引和行动纲领。
(三)各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领域工作实际,集思广益、深入研究,科学编制部门专项规划,围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民生、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等关键领域,精心谋划一批“十五五”时期能落地的大项目、好项目。要强化系统思维,确保专项规划与全市总体规划有效衔接,着力构建层次分明、有机统一的规划体系,以高质量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
五、研究G107工业大道至新城一路段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耒阳市神龙北路新城一路至工业大道段提质改造项目)有关工作
(一)G107工业大道至新城一路段提质改造工程(耒阳市神龙北路新城一路至工业大道段提质改造项目)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升城市品位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启动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扩宽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杆线迁改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从2025年度起分两年纳入市财政预算。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为项目建设业主。项目建成后按程序移交市城管局管理。
(二)为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原则同意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交通、发改、科工信、财政、住建、城管、自然资源等市直单位及相关属地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G107工业大道至新城一路段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耒阳市神龙北路新城一路至工业大道段提质改造项目)工作专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工作,要尽量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建设成本;市发改局负责协调国网耒阳市供电公司做好电力杆线迁改工作,支持立项手续办理;市科工信局负责通讯杆线迁改工作;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属地街道办事处做好征拆及用地保障工作;市住建局负责燃气、供排水管网迁改工作;市城管局提供行业支持并负责接养工作。其他相关单位及属地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协作配合,确保项目早建成、早受益。
该议题按“三重一大”程序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六、学习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摘要),研究卫健系统项目立项有关工作
(一)加快推进中医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和康复医院提质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对推进分级诊疗、提升全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和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中医医院病区提质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三人民医院病房改造及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建设项目、康复医院(一期)续建项目等3个项目立项建设。
(二)市卫健局要积极向上争资,确保不增加市财政负担;要以项目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城乡医疗资源配置,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市发改局要加强项目争资工作的业务指导。市财政局要及时拨付上级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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