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耒阳市人大常委会最新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名单

(2026年3月12日耒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吉康为耒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一年)。








任免名单

(2026年3月12日耒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泽榕为耒阳市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谭利芳为耒阳市人民法院东湖人民法庭庭长;

     邓琪为耒阳市人民法院余庆人民法庭庭长;

     阳伟强为耒阳市人民法院小水人民法庭庭长;

     吴浩磊为耒阳市人民法院马水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周泽榕的耒阳市人民法院东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罗慧勇的耒阳市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慧的耒阳市人民法院余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谢雪梅的耒阳市人民法院小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蒋小英的耒阳市人民法院夏塘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关于接受黄扬波辞去

耒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经耒阳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3月12日耒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黄扬波辞去耒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报耒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接受王星等辞去

耒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经耒阳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3月12日耒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星、李崇、雷忠喜、谢碧松、李喜兰、邓小忠、贺忠、罗永华、谢志福、匡兵、贺雄飞辞去耒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报耒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责编:梁昕

来源:耒阳市融媒体中心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