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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集团耒阳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定于2014年12月18日上午9:00在耒阳市新都康年大酒店十六楼政事厅举行“韶能集团耒阳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衡阳市物价局转发〈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电网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省有关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拟对韶能集团耒阳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进行调整。我局制定了《关于调整韶能集团耒阳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初审意见》,其要点如下:
1、韶能集团耒阳电网居民生活用电现行价格为0.52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经成本审核并按照《衡阳市物价局转发〈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电网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调价幅度测算后,我局对拟定调整韶能集团耒阳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制定了二套方案供听证代表讨论论证:方案一、居民生活用电拟调整为0.56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增加0.04元,与省电网调整幅度同步;方案二、居民生活用电拟调整为0.55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增加0.03元,低于省电网调整幅度。
2、对供电区域内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继续执行每户每月免费10千瓦时电量的优惠政策。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经自愿报名和相关职能部门推荐,现已产生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其中自愿报名代表12名,应邀代表9名。
(一)自愿报名代表
1、韶能供电区消费者9名:李爱成、江小辉、黄国云、李友琼、赵琳、黄艳、曹慧珍、陆自从、李佐春
2、经营者2名:欧阳旭春、廖云
3、利益相关方1名:唐水平
(二)应邀代表
1、市有关职能部门: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市政协财政经济委员会、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耒阳市财政局、耒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耒阳市民政局七个单位各推荐代表一名。
2、专家学者:耒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推荐代表一名。
3、消费者委员会:耒阳市消费者委员会推荐代表一名。
三、听证会主持人:王和云
听 证 人:唐芝英 吴兴平 袁辉
特此公告。
耒阳市物价局
2014年12月2日
关于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供电成本的监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供电定价成本监审。
(二)项目由来:根据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居民生活照明电价的请示》,经衡阳市物价局审定符合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42号令),特安排耒阳市价格成本调查队进行成本监审。
(三)审核对象及范围:本次成本监审的对象为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调查审核的主要内容是2011年、2012年、2013年三年的供电成本。
(四)被监审单位基本情况: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原名“耒阳市遥田水电站有限公司”,是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耒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合作,在原耒阳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基础上进行资产重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2月31日,公司吸收合并耒阳市耒中水电站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合并公司实收资本为28000万元,其中: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15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76.83%;耒阳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787.50万元,占注册资本17.10%;耒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资1700万元,占注册资本6.07%。公司除现有本部外,还设有独立核算的四个分公司以及视同分公司管理的单位一个,四个分公司分别为遥田水电站、耒中水电站、上堡水电站、耒杨发电厂,视同分公司管理的单位为供电公司。
1、现行价格情况
公司当前执行的电价:居民生活用电0.52元/kwh(不满1KV),0.51元/ kwh(1-10KV);一般工商业0.8259元/kwh(不满1KV),0.8059元/ kwh(1-10KV),0.7959元/ kwh(35-110KV以下);大工业用电0.6082元/kwh(1-10KV),0.5882元/ kwh(35-110KV以下),0.5682元/ kwh(110KV);农业生产用电0.4452元/kwh(不满1KV),0.4252元/ kwh(1-10KV),0.4052元/ kwh(35-110KV以下)。
2、资产负债情况:
近三年,公司资产总值分别为:2011年18,383.73万元,2012年20,673.61万元,2013年23,090.29万元;负债分别为:2011年25,682.37万元,2012年29,920.90万元,2013年36,093.20万元;所有者权益分别为:2011年-7,298.64万元,2012年-9,247.28万元,2013年-13,002.91万元。
3、公司经营情况:
近三年,公司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011年35,681.18万元,2012年28,021.10万元,2013年34,928.50万元,三年平均收入32,876.93万元。
三年供电完全成本分别为:2011年36,954.78万元,2012年29,931.39万元,2013年38,020.02万元,三年平均完全成本34,968.73万元。
4、公司销售情况:
近三年,公司年售电量分别为:2011年82,536.49万kwh,2012年62,448.93万kwh,2013年80,516.79万kwh,三年平均供电量75,167.40万kwh。
5、审核工作时间:2014年8月26日-11月10 日
二、成本审核的依据及成本项目构成
1、一般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42号令);
(3)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44号令);
(4)国家发改委《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发改价格[2007]1219号);
(5)《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湘价成[2006]74号)。
2、特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财政部颁发《会计准则》;
(3)《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3、被审核单位提供的依据
(1)2011-2013年度财务报表
(2)2011-2013年各类供电统计表;
(3)职工人数统计表;
(4)固定资产原值明细表;
(5)其他相关资料。
4、成本项目构成
公司财务核算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其成本项目由购电成本、期间费用和税金及附加构成。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项。其中:销售费用包括供电人员职工薪酬、供电日常维护、差旅费等11项;管理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薪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折旧费等17项;财务费用主要为占用集团资金所计的资金占用费。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含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三、 成本监审的程序
1、通知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及时提交成本审核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交资料含下列内容):
(1)按规定表式填报的供电成本监审表;
(2)2011-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其他与成本监审相关的资料。
2、耒阳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其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确认资料完整后按规定转入具体的审核程序。
3、耒阳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实地进行成本监审工作。审核了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票据、合同等相关资料。
4、耒阳市价格成本调查队通过实地审核后,根据成本项目、成本数据的具体情况,起草成本监审报告初稿,征求了被审单位意见,根据被审单位反馈意见完成复核后,出具正式成本监审报告,送达被审单位。
四、成本数据的调整及理由
根据成本监审的有关规定,结合被审单位的实际情况,本次成本监审共核减成本费用707.18万元。具体成本数据调整如下:
成本数据核减
(1)核减2013年职工福利费31.55万元。根据国家规定福利费据实核定计入,但不得超过核定的职工工资总额的14%,超过部分核减。
(2)核减社会保障费9.53万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最高以核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计入定价成本,缴费比例如下:基本养老保险金20%、医疗保险金7%、生育保险金0.7%、失业保险2%,工伤保险0.5-2%计提。根据上述计提标准,超过部分核减。
(3)核减固定资产折旧143.59万元,其中2011年21.65万元,2012年87.52万元,2013年34.42万元。按规定,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按分类折旧法进行折旧,折旧年限分别为:房屋建筑物40年,机器设备20年,输电线路25年,运输设备10年,其他设备5年。净残值率统一为5%。
(4)核减业务招待费169.25万元,其中2011年35.22万元,2012年71.63万元,2013年62.40万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企业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定价成本,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
(5)核减日常维护费38.27万元,其中2012年36.17万元,2013年2.10万元。
(6)核减减值损失314.99万元,其中2011年66.06万元,2012年92.66万元,2013年156.27万元。减值损失为计提的坏账准备,依据相关规定,不应计入定价成本。
五、成本审核结论
经审核,韶能集团耒阳电业实业有限公司2011—2013年供电成本为:
2011年供电总成本36,686.64万元,售电量82,536.49万kwh,单位售电成本0.4445元/kwh;
2012年供电总成本29,452.45万元,售电量62,448.93万kwh,单位售电成本0.4716元/kwh;
2013年供电总成本37,686.76万元,售电量80,516.79万kwh,单位售电成本0.4681元/kwh。
附表: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供电定价成本核定表
以上结论只作为定、调价参考,不作其他依据。
价格成本监审组成员:吴新平 廖丽娟 陈伟
耒阳市价格成本调查队
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 附:供电企业成本费用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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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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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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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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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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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年购电量(万kwh)
|
89,030.64
|
68,6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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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103.61
|
|
|
| 三、年售电量(万kwh)
|
82,536.49
|
62,448.93
|
80,516.79
|
|
|
| 1、自供电
|
居民生活(万kwh)
|
7,294.70
|
8,151.12
|
9,342.87
|
|
| 一般工商业(万kwh)
|
15,115.02
|
16,457.54
|
15,846.13
|
|
|
| 大工业(万kwh)
|
52,568.64
|
27,833.22
|
35,067.79
|
|
|
| 农业(万kwh)
|
439.93
|
417.61
|
433.82
|
|
|
| 2、郴州地方电网(万kwh)
|
6,924.59
|
9,289.37
|
19,526.63
|
|
|
| 3、视同销售(万kwh)
|
193.61
|
300.07
|
299.55
|
|
|
| 四、生产成本(万元)
|
34,154.41
|
26,093.23
|
34,161.31
|
|
|
| 1、发电成本
|
|
|
|
|
|
| 2、购电成本
|
34,154.41
|
26,093.23
|
34,161.31
|
|
|
| 五、期间费用(万元)
|
2,532.23
|
3,359.22
|
3,525.45
|
|
|
| 1、销售费用
|
1,663.18
|
2,016.24
|
2,174.04
|
|
|
| 2、管理费用
|
525.78
|
860.90
|
872.92
|
|
|
| 3、财务费用
|
343.27
|
482.08
|
478.49
|
|
|
| 八、完全成本(万元)
|
36,686.64
|
29,452.45
|
37,686.76
|
|
|
| 九、单位完全成本(元/kwh)
|
0.4445
|
0.4716
|
0.46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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