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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耒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耒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耒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衡阳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局系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5个职能股室,下辖耒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耒阳市烈士陵园管理处、耒阳市光荣院、耒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4个股级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耒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耒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因耒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暂未明确是否独立核算,所有支出均纳入局机关本级)以及耒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耒阳市烈士陵园管理处、耒阳市光荣院。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具体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013.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8.32万元,增长17.14%,主要是因为人员异动及工资异动,补发绩效考核奖。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13.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3.3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1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97万元,占99.46%;项目支出5.42万元,占0.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3.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8.32万元,增长17.14%,主要是因为人员异动及工资异动,补发绩效考核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3.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8.32万元,增长17.14%,主要是因为人员异动及工资异动,补发绩效考核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3.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9.83万元,占90.77%;卫生健康(类)支出43.27万元,占4.27%;住房保障(类)支出50.29万元,占4.9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5.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1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53万元,支出决算为8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79万元,支出决算为6.73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年中死亡。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年初预算为340万元,支出决算为386.6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光荣院(项)。年初预算为144.16万元,支出决算为159.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人员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98.05万元,支出决算为11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50.11万元,支出决算为85.7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预算及本年收到上级机构经费预算资金24.1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85万元,支出决算为7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16万元,支出决算为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人员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人员预算。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98万元,支出决算为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预算。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37万元,支出决算为2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3万元,支出决算为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购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0.29万元,支出决算为5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7.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5.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离休费和遗属补助等费用。

公用经费52.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96万元,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无此项安排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96万元,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无此项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6万元,占66.4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33.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2个、来宾160人次,主要是专项资金工作检查及县市区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我市公车改革后,单位不允许购买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是二级机构军休所军休人员服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7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5.52万元。全年开展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培训活动5次,人数40人左右,内容主要为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业务培训、部署零散烈士墓设施整修工作等;开展"八一"座谈会,人数200人左右,内容主要为向全市优抚对象、现役军人、退伍军人、革命老兵、转业复员军人代表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百分比因货物采购为0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因工程采购为0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军休人员服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资金总额101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2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从绩效评价结果来看,我部门较好的完成了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所有项目的管理工作均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有效的推进并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主要是全面落实抚恤政策、接续做好社保补缴、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退役军人就业、扎实做好军休服务、提升移交安置质量等几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2022年耒阳市财政积极支持我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及时拨付各项专项经费,落实相关配套资金。我单位自成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各项专项经费管理,对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行为,合理合规、厉行节约使用各项专项资金,并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设置账目。       

为了强化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我局着重从管理制度、审批程序、资金分配、发放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坚决贯彻"勤俭办事"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得开支;坚持分管领导对业务股室及二级机构业务数据、资金管理进行审核,分管财务副局长审签,重大资金分配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所有专项资金均实行打卡发放。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问题查摆

1、目标绩效指标不够细化。

2、部分项目支出不够细化。

(2)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根据此次绩效自评情况,我局将进一步细化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有针对性的提高业务股室业务技能、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细化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资金使用标准和依据,完善项目资金管理,使项目支出更加精细化。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部门工作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耒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

附件2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_46183附件2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附件3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_75870附件3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4 2022年烈士纪念设施维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_49323附件4 2022年烈士纪念设施维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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