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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耒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公开

中共耒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中共耒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职能职责: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衡阳市委、衡阳市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衡阳市委、衡阳市纪委衡阳市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市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市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落实衡阳市纪委衡阳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市管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完成衡阳市纪委衡阳市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单位,内设27个职能股室,下辖耒阳市财务监察所、反腐倡廉基地服务中心、纪检监察网站等3个二级机构。单位共有行政编制152人,事业编制21人(其中:全额编制21人),实有人数161人,其中在职人员161人(其中:全额在职人员161人),退休人员20人,单位长期聘用人员6人,单位负担遗属人员5人。公车改革保留车辆4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耒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只有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93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31.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75.1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及购买两台商务用车。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93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7.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2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 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75.1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及购买两台商务用车。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931.08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7.11万元,占85.54%;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35万元,占6.32%;卫生健康支出106.35万元,占3.63%;住房保障支出132.27万元,占4.5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148.33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82.7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7.75万元,主要用于各室办案经费,大案要案555万元,主要用于办理大案要案在外开支;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各派驻纪检组在外办案开支;巡视工作30万元;主要用于配合省巡视工作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458.0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16万元,增加1.02%,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异动。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增加51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购置车辆2台50万元,车辆比2024年多两台维护及油费都会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458.0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中:会议费4万元,拟召开5会议,人数1500人,内容为市纪委全会及其他会议;培训费1万元,拟开展2次培训人数500人,内容为内部制度、党史、信访等内容;拟举办羽毛球赛、气排球等赛事活动,经费预算3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7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93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8.33万元,项目支出782.7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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