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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耒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省属、衡阳驻耒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36号)、《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6号)和《关于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工作的通知》(衡人社函〔201910号)等文件规定,从2019年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工考”)实行全省统一考核,每两年举行一次。现就2019年全市机关事业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范围

一)全市及所有驻耒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中从事技能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考核当年度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可参加工勤技能岗位考核。

(二)原为工人身份、现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列入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范围。

(三)近 3 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实施时不满 1 年,或处分期未满的工人,不能参加工勤技能岗位考核。

二、申报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一)工勤技能一级岗位(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5 年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3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有传授技艺和培训技师、高级工的能力。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3 年以上,近五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奖励名次;或近五年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成果获奖证书,或近五年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省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二篇以上或出版专著;或近五年内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

(二)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技师)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5年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25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 3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有传授技艺和培训高级工、中级工的能力。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3年以上,近五年内 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近五年内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近五年内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四等奖以上者;或近五年内获得国家和省、部级有关奖励或荣誉称号、技术成果。

(三)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高级工)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均可申报: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5 年以上并本工种工作年限满2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3 年以上,近五年内 3 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近五年内在省、部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或近五年内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证书;或近五年内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四)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中级工)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均可申报: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 5 年以上并本工种工作年限满1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 3 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近五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厅(局) 或市州级技能技术比赛中获得前 3名的;或近五年内取得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市州级成果证书;或近五年内获得市州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五)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初级工)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

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或工人见习、试用期满,且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 1 年以上,上年度考核合格。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2019年机关事业工考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查、考核、公示、发证”的程序进行。考核对象、范围和申报条件见衡人社发〔20198号,文件另附。

(二)机关事业工考包括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等级,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方面。

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生产业绩由工勤人员所在单位考核,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以上即为考核合格。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包括《理论知识》(含30%职业道德内容)和《操作技能》两个科目,均采用闭卷方式,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由衡阳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统筹组织,耒阳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所具体实施。

四、考核管理权限

(一)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湘人社发〔201836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对本单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耒阳市人社局对所辖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二至五级岗位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衡阳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对衡阳市工勤技能一级岗位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向省厅鉴定中心进行统一申报,并对耒阳市人社局上报的二至五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花名册进行复审;

(二)衡阳市工勤技能一级岗位考试在省统考点(考点设在长沙,具体见准考证);衡阳市工勤技能二级岗位考试在衡阳市“市本级统考点”(具体见准考证);耒阳市人社局设立1个机关事业工考“县级统考点”,负责本辖区内工勤技能三至五级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具体见准考证)。

(三)衡阳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在省鉴定中心指导下,组建阅卷小组,承担衡阳市机关事业工考二至五级岗位阅卷工作。

五、报名管理

(一)申领报名账号

41520日,耒阳市人社局统一到衡阳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获取网上报名系统账号及初始密码,并通知各单位领取耒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新设报名账号及初始密码。

(二)考务系统报名

430日前完成考生网上报名。各机关事业单位安排专人登录“湖南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hn.zjyun.org/login”,录入报名人员个人信息(须上传个人近期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支持 JPGPNGGIF格式,大小不超过2M),并使用系统功能为每位报考者打印《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查表》”)和《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各3份,表格样式见报名系统。

(三)报考职业范围

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工考共开考73个职业(见附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根据本人岗位性质对应报考,若考生岗位职业名称与归并后的职业名称不一致,可选择相关相近职业或“行政事务处理人员”进行申报。“行政事务处理人员”为新增职业,指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机构内部日常行政管理事务及相关服务工作的人员。

(四)直接认定情况

凡符合新进人员直接认定条件的,按湘人社发〔201836号文件规定,由申报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耒阳市人社局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股受理,办理认定手续。

六、资格审查

(一)单位初审

51日至20日,各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湘人社发〔201836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初审合格人员的《审查表》和《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中:1、原岗位职业名称与归并后的职业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相关相近职业进行申报;2、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可转报新的职业,其前岗位和新岗位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

(二)资格审查

520日至31日,各报名单位指派专人携带所有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到耒阳市人社局4楼进行集中资格审查,应携带的资料:

1、《审查表》、《登记表》一式三份(必须是考务系统打印出来的表,否则拒收);

2、《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申报审批花名册(1-5级)》(附件4,以下简称“《花名册》”)一式三份;

3、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由申报单位核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核实人姓名并盖单位行政公章。

(三)资格复审

615日前,耒阳市人社局将工勤技能二至五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册送衡阳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复核。

经衡阳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复核后,衡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进行资格终审,资格终审在衡阳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组的监督下采取现场抽查20%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个人晋升资格,已缴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并对资格审查错差率超过2%的申报单位在全衡阳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收费标准

资格审查现场接受申报单位资料,核定复审合格人员信息,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和《关于公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105号)核定的标准(机关事业工考职业均按C类标准收费:一级490/人,二级390/人,三级260/人,四级200/人,五级150/人),现场收费并开具票据。

七、打印准考证

78日起,各报名单位登录“湖南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务管理系统”机关事业工考子系统,打印本单位所有报名人员《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科目的准考证,于考前一周发放至每位考生,提醒考生核对准考证上的报名信息(如有错误及时上报)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八、考试实施

(一)考场编排

617日至21日,耒阳市“县级统考点”完成组考范围内的技术业务水平《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科目的考场编排,制定考务方案并上报衡阳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衡阳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统一上报省鉴定中心备案。

(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统考

统考时间安排在7月的第三个周末,共两天。周六(720日)组织工勤技能三至五级岗位的考试;周日(721日)组织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的考试。考试结束后,衡阳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在衡阳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组织全市《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科目的读卡阅卷工作。

(三)试卷命制及传送

《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科由省鉴定中心指导省级行考组统一命题,其中职业道德由省鉴定中心组织专家命制。《理论知识》考试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以答题卡或上机方式作答;《操作技能》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等,以答题卡和纸质试卷相结合的方式作答。

718日,在耒阳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耒阳市人社局到省统考点保密室领取试卷和答题卡,考试结束当日17:00前,耒阳市人社局派专人将试卷和答题卡送到衡阳市人社局保密室。耒阳市人社局与衡阳市人社局签订保密协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试卷传递、保存和回收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四)成绩录入和结果公布

831日前,完成《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科目的成绩录入工作。920前,公布当次机关事业工考考核结果,两个科目均合格者可核发相应技能岗位等级证书。

九、证书打印和核发

一级岗位考核合格人员的证书由省人社厅负责打印、核发;二至五级岗位考核合格人员的证书由衡阳市人社部门负责打印、核发。

十、工作监督

耒阳市机关事业工考相关工作全过程接受耒阳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十一、考试教材

湖南省机关事业工考考试用书及复习资料,由省级各行考组选定或组织编写完成后予以公布,供考生和单位自愿选用。职业道德考试用书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职业道德教程(第4版)》及电子工业出版社配套出版的《职业道德指南(第4版)》。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所属长沙三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统一提供,联系人:彭煜、周文伟,联系电话:13574886547(微信同号)、13875896602(微信同号)。

十二、工作要求

全市机关事业工考关系到每个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把政策宣传到位,按时间节点组织好本单位相关人员报名,确保报名资料齐全、签章完整、报名考务管理系统数据真实无误,否则不予受理。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湘人社发〔201836号的要求,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加大对考试现场、考核过程的监管力度,对不执行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机关事业工考工作规范、安全、有序进行。

十三、联系方式

耒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鉴定所:罗小平、郑小梅,0734-4359280

耒阳市人社局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股:武珊珊,李国花0734-4688177

附件:1.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报名资格审查表

2.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登记表

3.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职业目录表

      4.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申报审批花名册

      5.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考报名资格审查流程图

      6.2019年湖南省机关事业工考考试时间安排表

 

 

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41 

附件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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