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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耒政通〔2015〕22号

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第一批次6300 (湘财社指[2015]27)。其中: 衡南县830户、衡阳县1000户、衡东县600户、衡山县800户、祁东县1000户、常宁市800户、耒阳市1100户、南岳区65户、石鼓区40户、雁峰区15户、蒸湘区30户、珠晖区20户。该项工作在市住建局的精心组织和密集调度下,现在正在有序开展。

  市农村危房改造办:地址:环城北路市住建局213室邮编:421000,联系电话:0734-8294151

  市统计局:衡阳市解放大道16号,邮编:421001,联系电话:0734-8855548

  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征收耒阳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五里牌居委会集体土地69.903亩,用于耒阳市花卉艺术品大市场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批准时间:湖南省人民政府于二0一五年五月五日以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5)政国土字第603号文件批准。 

  二、批准用途:商服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于耒阳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五里牌居委会。 

   四、被征地单位、地类和面积: 

  耒阳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五里牌居委会集体土地69.903亩,其中农用地69.903亩(其中水田20.691亩,有林地46.9545亩,其他农用地2.2575亩)。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201054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农业人员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七、依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31号)文件要求,耒阳市花卉艺术品大市场项目最低需缴纳139.8060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已缴纳到位。 

   八、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财产权凭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耒阳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九、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由耒阳市国土资源局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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