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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耒阳市深化打黑除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耒阳市委办公室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耒阳市深化打黑除恶优化经济

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耒办通〔201513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耒各企业单位:

《耒阳市深化打黑除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中共耒阳市委办公室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8

 

耒阳市深化打黑除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2014打黑恶、净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营造耒阳持续良好的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531日到20151231日,继续在全市深化打黑除恶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关于打黑除恶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真抓实干,加力转型,重回全省第一方阵的总体目标,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方针,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捣毁一批盘踞在各个领域的黑恶犯罪团伙,大力整治黑恶势力比较猖獗的重点地区,深挖后台”“保护伞,净化耒阳治安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促进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打黑除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行动指挥部,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组织部、政法委以及公检法司相关领导为指挥部成员。下设打黑除恶办公室(以下简称打黑办),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黎家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市长、公安局长谭志锋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抽调人员参与打黑办日常工作,完成今年打黑除恶工作任务后,指挥部即自动撤销。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打击整治,摧毁一批盘踞在全市城乡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一批大要案件,严惩一批黑恶犯罪和非法集资犯罪人员,严查关系网、铲除保护伞,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彻底摧毁各类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推动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二)任务和职责

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打黑除恶主力军作用,查处一批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阻工、搭线窃电、职业医闹、非法集资、恶意欠薪等类型的案件,力争打掉违法犯罪团伙8个、抓获违法犯罪人员50人以上,破获一起部、省以上督办大案。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要逐案成立专案组,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上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明奖罚。大要案件要组织力量集中办案、异地用警、异地关押、异地审讯,确保办案顺利进行。

人民检察院要按照两个基本原则,依法对公安机关移诉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快捕、快诉,做到应捕尽捕、应诉尽诉,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要以书面形式向市打黑除恶领导小组说明原因。

人民法院要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原则,对涉黑涉恶案件在注重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确保依法从重打击,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追缴非法所得。

看守拘留等监管场所要加强对在押涉黑涉恶罪犯的监管和教育改造,对黑恶势力罪犯要采取异地分开关押;对其假释、监外执行的申请,严格把关,从严掌握。

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或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按程序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该罢免的要及时罢免,该移送司法的要移送司法,绝不姑息。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要协调公安、城管、国土、规划、工商、税务等部门治理重点项目和企业周边环境;受理危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举报投诉,督办、查办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震慑和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

组织部门要把打黑除恶工作纳入党政干部政绩考核范畴,对有涉黑涉恶问题、阻挠干扰办案或在打黑除恶工作中领导不力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调整、免职等组织处理的意见、建议。

宣传部门要加强打黑除恶的宣传工作,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营造打黑除恶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其它各个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打击合力。

四、工作重点 

(一)打击重点 

1.在城区,要严厉打击以重点工程投资商为侵害目标实施寻衅滋事、伤害、抢劫、绑架、盗窃、诈骗、敲诈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以非法手段强揽工程、强行阻工、强买强卖、强行送料、强装强卸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组织、煽动、教唆、纵容群众干扰、破坏重点工程建设,实施堵门堵路等行为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职业医闹违法犯罪。

2.在农村重点打击寄生在矿山周边、扰乱合法采矿的各类黑恶势力、宗族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乡霸、村霸、地霸、路霸。

3.严厉打击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盗窃电缆光缆以及强行搭线窃电等违法犯罪行为。

4.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黑后台保护伞,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通风报信、出谋划策、串通一气,掩盖犯罪事实、销毁犯罪证据、阻碍侦查、起诉、审判的行为。

5严厉打击各类投资咨询公司、理财公司、典当寄卖行等企业法人主体搞虚假出资、抽逃资本金、超范围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借贷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直属机构等党员干部中参与非法集资、高利借贷等行为。

6.相关部门要建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动机制,在进一步做好调处、化解和协调、指导、督办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各个环节责任,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的移送打击力度。

7.其他带有黑恶性质的有组织犯罪。

(二)重点地区与重点领域

1.重点区域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辖区村组及治安形势复杂的乡镇、矿区等。

2.重点行业房地产行业、重点工程、矿山开采及其他经营行业等。

五、工作步骤 

全市深化打黑除恶、优化经济发展专项斗争为期10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摸底排查阶段(20153月上旬至4)。一是成立机构。各单位各部门迅速成立打黑除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门机构,调整充实力量,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二是宣传发动。召开全市性的打黑除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动员大会,周密部署,深入发动。要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标语横幅等各种宣传手段,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警投入、全民参与的打黑除恶氛围,形成强大的打击攻势。三是全面摸排。以各乡镇办事处为主,公安机关要发挥积极作用,各相关单位积极协同,对黑恶、非法集资、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线索、犯罪事实,进行拉网式排查。通过摸排,认真梳理,澄清底数,登记造册。各乡镇办事处各相关部门摸排情况报市打黑办,市打黑办适时挂牌督办一批重点犯罪团伙(案件),并组织对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集中打击、处理阶段(20154月初至11月底)。实行动态摸排、边摸边打、边打边治、边治边好、边好边固的方法,防止漏网之,防止死灰复燃。乡镇办事处、开发区社会工作局以及相关单位党政领导要负责组织好辖区的打黑除恶工作,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打击行动,实行专案专办,既要打击浮在面上的违法犯罪,也要深挖隐藏的组织策划者,还要深挖后台保护伞。公检法三家要加紧对黑恶案件、非法集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办案进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快捕快诉、快审快结,快判快决,形成严打气氛。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阶段(201512月)。各级各部门对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做到该打击的未打击不放过,保护伞未打掉的不放过,违法违纪人员未查处的不放过,黑恶团伙的经济基础未摧毁的不放过,追缴、没收非法所得判决未执行的不放过。市打黑办对重点地区、挂牌督办案件办理等情况采取阶段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打黑除恶的政治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指挥,支持政法部门排除阻力,及时解决斗争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公安局要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办案能力强的专门打黑侦查力量,各参战单位也要组织专门力量策应,市财政要保障专项工作经费,各乡镇办事处要视情安排打黑除恶工作经费。要加强对参战人员、提供线索人员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保护,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要坚持专群结合的原则,采取清案查卷、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召开座谈会以及发动在押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检举揭发等多种形式,在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人口中开展摸排,查清底数,登记造册。对非法集资和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排查发现的各种不规范行为要进行一律清理;对形成事实的非法集资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行为要进行依法处置,使风险得到根本化解,隐患得以及时消除。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与黑恶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动员群众积极举报,对检举揭发黑恶团伙(案件)及其头目骨干经查证属实的实行奖励。要强化摸排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摸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办事处分管领导、公安派出所所长、各部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严肃责任倒查,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对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上报,凡因摸排不实、不力、不细,造成漏案、漏人、漏团伙的,一律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派出所所长的党纪、政纪责任;对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犯罪团伙打击不及时、不到位,被外地查处或上级公安机关暗访查实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责,该免职的一律免职。 

(三)密切配合,协力攻坚。建立党委负总责,政法机关协同作战,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打黑除恶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凝聚打击合力。市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组织政法各家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研究、协调,统一思想行动,督促落实工作部署,推动督办查究,确保公检法司等部门步调一致,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四)严明奖惩,跟踪督办。一是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黑除恶的五条铁规,如有违反,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加强督查督导。市打黑办要采取明查暗访、督导、督办的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实行面上督查与重大黑恶案件督办相结合,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涉及内部人员、工作推不动的地方进行专项督查,对打黑除恶工作绩效不明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办事处进行黄牌警告,并实行挂牌整治。三是严格考核,奖罚兑现。专项斗争结束后,要从调查摸底、侦破打击、信息反馈、线索核查等方面对各乡镇和相关单位打黑除恶工作进行综合排位,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好治安混乱的,要按相关程序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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