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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耒阳富农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耒发改审〔2015〕82号

关于耒阳富农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备案的通知

耒阳市富农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耒阳富农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备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同意备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依据

《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5〕36号)、《衡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衡政办发〔2005〕17号)有关规定。

二、备案内容

1、项目名称:耒阳富农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耒阳市泗门洲镇白沙村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集药材种植、生态养殖和特色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生态农业产业园,其中黄栀子种植基地2000亩(含育苗面积40亩),吴茱萸种植基地1000亩(含育苗面积8亩),枳壳种植基地1000亩(含育苗面积7亩),配套建设加工厂房、仓库、附属用房以及配套设施等。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2036.3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执行有关节能标准和要求,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项目投入使用后,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方案,降低能源消耗。

6、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放弃该项目建设,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7、请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等相关手续。

8、本备案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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