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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摸底调查的通知
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调研的通知》(建办城电[2019]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摸底调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的范围及内容
城镇老旧小区摸底范围应为城市建成区、县城(城关镇),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不包括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曾实施过单项改造或局部改造,但仍存在配套设施缺项较多、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齐全的小区也纳入统计。
二、工作要求
1.各市州对市本级及所辖县市老旧小区的数量、楼栋数、面积、户数等要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如实填报。
2.摸底数据以1999年12月31日为时间界限,分开统计汇总,具体摸底调查内容详见附表。
3.本次摸底为进一步掌握全省老旧小区改造的真实情况,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不影响各市州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的计划和考核。
4. 各市州汇总后的附表1-3请于2019年8月14日前把数据汇总上报厅城建处。
联系人:万勇 13787123260 87464273@qq.com
附件:1.城镇老旧小区总量分类统计表
2.1999年12月31日及以前建成城镇老旧小区数
量分类统计表
3.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建成城镇老旧小区数量
分类统计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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