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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滨湖小区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耒阳市滨湖小区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2月05日
耒阳市房产管理局滨湖小区等棚户区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耒阳市房产管理局的委托,对耒阳市滨湖小区等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因第一次发布公告后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耒阳市滨湖小区等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耒财采计【2018】0025
委托代理编号:HZY-CG-18284
三、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耒阳市滨湖小区项目、耒阳市祥云小区及周边项目、五里牌锡里居委会7.22组城中村项目、灶市东风桥、西横街项目、三架青麓社区等五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五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79532平方米,涉及征拆建筑面积92000平方米,涉及拆迁户数623户,共2549人。项目采用货币化补偿方式进行安置。
四、项目建设预算总投资:本次实施的五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总额合计为80815.30万元,包括两个部分:项目建设成本和服务费。
五、资金来源:取得耒阳市滨湖小区等棚户区改造项目成交供应商自筹资金完成项目建设,耒阳市人民政府已将本项目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耒阳市人民政府按13年回购,购买服务金额按相关文件执行。
六、项目建设工期:三年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有项目管理、经营、国有资产运营等投资、融资职能相应经营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九、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下述合格有效证明文件的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到耒阳市新步步高2306室(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证及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检察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无犯罪证明查询函。
注:上述所有资料审核后,收复印件存档,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详细资格审查以专家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十、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 月9 日(8:30~11:30时,15:00~17:00时)
2、发售地址:耒阳市新步步高2306室(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发售价格:4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十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含浦支行
银行账号: 8002 0550 1205 018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将另行发布补充公告,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信息。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执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仪式。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耒阳市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1387347400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耒阳市新步步高2306室
联系人:伍小姐 电话:13378013656
监督管理部门:耒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0734—4376866
此公开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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