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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西路23号二楼房屋11间出租二次交易公告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公告(第三次交易)

公告编号:

衡公资产字[2018]003号

标的编号:

CQJY20180313001

项目名称:

解放西路23号二楼房屋11间出租

标的名称:

解放西路23号二楼房屋11间出租

产权类型:

资产

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解放西路23号二楼房屋11间出租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衡阳弘正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400587030785T

注册地(住所)

衡阳市高新开发区华新大道11号C1栋

公司类型(单位类型)

国有企业

三、产权交易行为批准情况

产权交易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衡阳弘正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衡阳弘正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

  (【2018】第2次)

四、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详见《标的分类——房屋租赁》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机构

衡阳天翼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编号

衡天翼评字[2017]第150号

评估基准日

2017年12月14日

资产评估结果

3600元/月

五、重要信息披露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公开招标以标的物现状对其租赁权进行公开招标(不包括房屋内动产类财产),竞标采用网上竞价形式,竞租人在竞拍前须对本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包括其瑕疵等),招租方对标的物中所有瑕疵(包括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2、本标的物公示中的面积、用途和性质是以现有登记权证为准。房地产四址界限及最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核定为准,竟租人不得以此为由否定成交。3、标的物用水、电设施及楼梯口铁门为原租赁户自行办理安装,如非原租赁户拍得标的物的租赁权,又需保留该设施,则须与原租赁户衔接并商谈支付一定费用。4、租金按季支付,每季度5日前付清当季度租金。承租方在使用本标的物前需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合同押金。5、租赁期间,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门前三包”费、工商管理费、税费、水电费等一切与使用租赁门面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门面,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7、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门面的设置、结构等做出改变,如因此给租赁门面的墙壁、地面、天花板、门窗等造成损坏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出租方并因此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确因使用需要改变门面内部结构、对门面进行装修、增加附属设施或设备,承租方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租赁合同终止时,除另有约定外,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对门面恢复原状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8、租赁期间,由承租方负责租赁门面的修缮、维修事宜及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租赁门面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毁损、丢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9、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租赁合同;如因国家建设、出租方资产整体处置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出租方必须终止合同的,一般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因此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不予赔偿。10、租赁终止后,承租方应做到人离场清,办好租赁门面的交接手续。

六、竞价时间安排

公告起始时间:

2018年11月26日

公告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1日10:00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2018年11月26日

自由报价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1日10:00

限时竞价起始时间:

2018年12月11日10:00

质疑起始时间:

2018年11月26日

质疑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0日17:00

答疑起始时间:

2018年11月26日

答疑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0日17:00

保证金缴纳起始时间:

2018年11月26日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0日17:00

七、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起始价(元/月)

2900.00

保证金(元)

10000.00

增价幅度(元/月)

100.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产权交易合同》支付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0日17:00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1、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勘标的物详情,若参与竞买,视同已对标的物详细情况有清晰了解。

  2、符合资格的意向竞买人在本公告期间内将标的物对应的竞买保证金汇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本次交易采取网上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

  4、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告知书》(在线打印)及交易文件中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资格审核及签订《成交确认书》。

  5、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部分交易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交易中心转至《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交割单》提供的银行账户(无需竞得人另行向交易中心出具授权委托书);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存在不予退回情形的,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息)原途径退还至交款人账户。

  7、竞得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或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汇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网上竞价须知》(简称:《网上竞价须知》)。

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八、其他信息

竞价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告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违约责任及其他

详见《网上竞价须知》。

发布媒体名称

衡阳市党政门户网,湖南衡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等

九、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转让方(看货联系人)

何先生

13973452098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信息科

0734-8846545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产权交易科(袁先生)

0734-8846516、8846542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CA办理

0734-8846535

十、相关附件

相关附件

《网上竞价须知》、《成交确认书(样本)》、《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26日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pdf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网上竞价办事流程.pdf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网上竞价须知.pdf

标的物图片.pdf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pdf

成交确认书(租赁)(样本).pdf

标的分类——房屋租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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