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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承销商招标公告
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承销商选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有实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
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融资计划发行承销商选定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1、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
2、发行规模:8亿元;
3、债券期限:3年;
4、承销费率:0.4%/年
5、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6、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三、承销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债券主承销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熟悉企业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成功发行企业债券的案例经验且熟悉会计、法律等相关知识;
2、本项目须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故投标人应为符合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规定条件的金融机构。
3、具有相应的内部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2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旁蒸德大厦)购买招标文件;前述所有资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4、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五、投标截止和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管委会大院内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137877015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1303室
联 系 人:贺女士
电 话:0734-819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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