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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水口山与松柏部分给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常宁市水口山与松柏部分给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招【2018】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常宁市水松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常宁市水口山与松柏部分给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常宁市水口山镇。
2.3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1)、从五矿铜业DN400主管处T接一路DN300主供水管至水口山,约5km; (2)、中途建设一座加压泵房;(3)、现水口山生活供水支管网改造及入户管网改造;(4)、松柏转供用水户支管网及用户入户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常宁市水口山生活水电网络改造及渡口南路小区支管网改造工程,投资约245万元。
第二标段:常宁市湘州小区及山水苑小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投资约290万元。
第三标段:常宁市水口山给水管网改造工程,投资约1073万元。
2.6 工 期:各标段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
2.7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各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各标段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6 各标段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各标段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各标段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自招标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须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9 本次招标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同一投标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二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在此情况下,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须选择投资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若以非第一中标候选人获得了替补中标资格的,当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本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总价时,应承诺以本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总价,作为本项目的替补中标价,分项单价按相应比例调整。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需注明“常宁市水口山与松柏部分给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第 * 标段”。
3.12依照《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湘发改规【2017】966号相关规定,实行诚信记录公告制。经各级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认定或惩戒的失信被执行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8年04月 27 日~2018年05月0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其他资料费400元/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在网上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I 。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后必须参加投标,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投标,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实施处罚。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机构为: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投标人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10.2本项目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需按该工程中标金额的10%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若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依次类推确定中标单位。
10.3中标人对本项目中所涉及的材料采购,应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宁市水松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宁市水口山镇大桥南路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51154056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采霞街10号恒大绿洲13栋1806号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189734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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