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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大安乡贵华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衡阳县板市乡同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衡阳县井头镇孟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衡阳县石市镇东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衡阳县2017年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次项目招标事项已经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衡阳县2017年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项目规模:衡阳县大安乡贵华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968亩,衡阳县板市乡同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19亩,衡阳县井头镇孟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585亩,衡阳县石市镇东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421亩。

  3、建设地点:衡阳县境内

  4、投资金额:总投资额1000万元

  5、工    期:各标段均为18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年279号令规定执行

  8、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它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4个标段,各标段概况见下表:

  项目名称 标段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施工费金额

  约(万元)

  衡阳县大安乡贵华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一标段 衡阳县大安乡 桥安村、大安乡贵华亭村、西渡镇盘龙村、洪市镇高碧村、长安乡关花村、三湖镇祥丰村和渣江镇长岭村。 440.00 367.33

  衡阳县板市乡同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标段 衡阳县板市乡同兴村和渣江镇黄冈村。 140.00 116.43

  衡阳县井头镇孟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标段 衡阳县井头镇孟山村、石市镇欧江村、岘山镇柏正村。 220.00 182.97

  衡阳县石市镇东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四标段 衡阳县石市镇东田村、三湖镇联洋村。 200.00 166.33

  注:各标段最终合理价以衡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批复的文件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应具有合格完整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为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3.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该文件规定的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省外企业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查询原件为准,省内企业以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8月-2018年1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附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以便查实)和身份证复印件。

  3.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得变更。

  4、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公告之日起出具的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示近三年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关键岗位人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参与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中标后将证押至衡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同一投标申请人只能向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重复申请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费400元,合计人民币8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公示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均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各投标人自行查阅,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3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刘涛

  电  话:0734-68368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名爵大酒店22层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61844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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