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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主体建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山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已由山发改【2017】30号文件批准建设,主体建安工程由山发改【2017】117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衡山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山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体建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山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主体建安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衡山县开云镇白石巷69号,衡山县人民医院院内;  

  2.3  规    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9050.19㎡,地下1层、地面13层,共14层。投资概算约为2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30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  

  (1)主体工程:①从桩承台上部开始,土方工程只计回填,开挖不计。②楼地面、内墙(除粉水泥砂浆外)装饰、天棚装饰、所有门窗及外墙幕墙、外装饰干挂及所有栏杆均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其余按图;  

  (2)生活水电安装工程:①水包括生活给水系统和排水系统,给水系统包括冷、热水(一至十三层只计立管和支管后第一个阀门处),其余按图。②电从1#汽车坡道外边线始至1#2#变压器后的13个DP配电箱(包含配电箱)和照明用电;照明电(一楼至屋面)只计算至各层配电箱(含箱)和箱后砼构件中预埋管道;其余按图;  

  (3)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为一个标段;  

  2.9  招标上限值:开标前十五天公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4  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详见附件2)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并可网上查询); 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3.5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3.7 为了便于投标人切合实际地制作技术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前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到招标人了解项目情况,进行现场踏勘,并取得招标人签署的现场踏勘证明,现场踏勘证明附在技术标文件内。(现场踏勘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人:龙女士18075876983,周先生13973433708);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衡山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主体建安工程施工”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自行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下午17:00时止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6.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共4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资料费,招标代理公司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与招标人在报名期间与招标人签署的踏勘证明,否则招标人将拒收。  

  7.4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发布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4-581273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山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龙女士          周先生  

  电  话:18075876983    13973433708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长丰大道汇景花园1栋1单元903室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17397225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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