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 >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 > 公开解读回应 > 重点领域 > 社会公益 > 环境保护 > 污染防治

关于在全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

1.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jpg

关于在全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

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文件精神,以及环保部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部署和省环保厅《关于在全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湘环发〔2015〕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连续两年开展的“计划执法”工作取得的经验,依法对所有污染源(包括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不包括核与辐射)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日常监管随机抽查。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宽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执法公正,建立健全科学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环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强化市场主体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污染物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坚持公正高效。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污染源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提升效能。

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事项公开、职责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等,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坚持协同推进。充分利用相关环境信息数据,在移动执法系统数据库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形成统一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平台,立足污染源分布结构、环境监管执法资源配置等实际情况,探索推进与横向、纵向、跨层级、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

(三)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日常监管随机抽查,进一步明晰各级环保部门层级、环保系统内部各部门执法责任,加强现场环境监管和执法,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有计划”执法,即相对明确县级环保部门环境执法的层级责任、抽查比例、抽查范围,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全覆盖”执法,即根据层级责任和网格化管理,将全县所有重点污染源纳入抽查范围,逐步覆盖到行政区域内所有污染源,并确保每年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规范化”执法,即统一规范县环保部门的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和执法标准。

二、实施方案内容

(一)随机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环保部门规章相关规定,《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定的实施方案》和省环保厅《关于在全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湘环发〔2015〕34号)。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局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执法后督察、环境信访案件处理、排污收费征收、稽查和稽察等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时,不适用本实施方案。核与辐射方面监管也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三)随机抽查主体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衡阳市人民政府《衡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耒阳市人民政府《耒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规定和责任分工,逐一明确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畜禽养殖、秸秆焚烧、餐饮油烟、垃圾焚烧、文化娱乐噪声和黄标车等各类排污者和排污行为的监管部门,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环保部门是职责范围内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我局是随机抽查的具体实施单位,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衡阳市局将会结合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对我局随机抽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四)抽查对象和抽查内容

将行政区内所有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抽查。

(五)抽查基础

逐步建立、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并将其作为随机抽查基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库的建设、运行维护、信息录入和信息更新工作。

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要涵盖重点排污单位,以及环保部门认为应当列入日常监管的污染源,并逐步覆盖到行政区内所有污染源。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应预留与其他环境管理信息库的接口。

(六)抽查方式和抽查比例

根据本行政区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行政区面积、污染源数量、污染源环境守法状态、环境质量和群众投诉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不应低于本方案规定的最低比例),采用摇号等方式确定被抽查单位名单,对其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有计划”开展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于每年 12 月底前,按照本单位确定的抽查比例,确定下一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家次),纳入本级《环境监察年度工作计划》,报市局备案;并于每季度结束前 5 个工作日内,采用摇号等方式确定下一季度被抽查单位名单。

最低抽查比例要求:

1.重点监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重点排污单位应包括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冶炼、火电、化工(石化)、电镀、制浆及造纸、印染、麻纺、制革、水泥制造(仅有粉磨站除外)、焦化行业企业;自备火电、城镇污水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填埋(焚烧)、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等企业。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31号令)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本行政区环境承载力、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于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开。

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应保证每年对本辖区内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管。

对持国家、省、市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产生危险废物1吨以上的产废单位、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污染源、信用评价为环境风险和环境不良企业的特殊监管对象,应适度提高抽查比例。

2. 一般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至少按照 1:10 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

3.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例: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等情况的污染源,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

三、配套制度和机制

(一)抽查“双随机”

将合理调配现有污防、总量、环评、自然生态、辐射、监察、固废管理、监测等环境执法资源,形成执法资源数据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随机选派环境监察人员,严格遵照《环境监察办法》和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中的污染源进行现场抽查。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对同一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统筹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行政成本。

(二)规范执法

环境监察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应现场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检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照《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检查。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制作相关执法文书,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实施抽查的环保部门要在 7 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填报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

(三)依法处罚

要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

(四)抽查保密

将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应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要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者本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收回环境监察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五)联合抽查

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要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在环境执法中应用的通知》(环办〔2011〕123号)文件要求,对被抽查单位同步开展监测和监察,并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联合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抽查。

(六)信息公开

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监管频次变更

将根据本行政区环境监管需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后,原污染源日常环境监察工作中“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每月监察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度监察一次”的监管频次要求不再执行,其它有关于监管频次的要求也不再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统筹协调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科学制定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把随机抽查制度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宣传培训

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网站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并积极探索利用微信等新兴媒体,提升宣传成效。同时加强对环境监察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制度,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妥善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

五、进度安排

2015年11月25日前制定《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及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建设方案;11月30日前完成宣传培训工作;12 月 15 日前完成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的建设工作(建库条件不成熟时,应完成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对象清单)及《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规定任务。


随机抽查组长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郑晖 监察大队    大队长
2 梁卫国 监察大队    书记


随机抽查副组长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许卫平 中队长
2 李主斌 中队长
3 陈海峰 中队长
4 谢高文 中队长
5 曹志强 中队长
6 曹文才 中队长
7 蒋北平 中队长
8 欧阳智平 中队长
9 欧阳乾 中队长
10 蒋家存 中队长
11 陈小龙 中队长  
随机抽查组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备注
1 黄建国
2 邝务全
3 彭志伟
4 周国宝
5 许方成
6 李世辉
7 曹尚荣
8 史永艳
9 谷欣文
10 伍东旭
11 陈楚凤
12 李  鑫
13 刘  超
14 伍小红
15 唐度席
16 李  蓉
17 肖 亮
18 曾  兴
19 段鹏娟
20 曾群英
21 罗志兵
22 郑军丽
23 资宇煌
24 梁华
25 曹军
26 李选国
27 刘和春
28 许阳波
29 蔡明
30 曾庆春
31 罗育梅
32 李国花
33 陆培安
34 刘赛红
35 张 蓉
36 唐丽萍
37 梁满英
38 梁文辉
39 李  琼
40 段兰生
41 雷小恩
42 孙玉生
43 刘仁桂
44 刘礼飞
45 谢花香
46 伍桂英
47 阳仲华
48 周王平
49 伍峰
50 曹启和
51 冯琴
52 张水斌
53 陈海蓉
54 龙贵云
55 谷穗
56 邓小林
57 黎文成
58 胡志超
59 梁元
60 谢志文
61 贺洪亮
62 邓起朋
63 资柏林
64 刘卫平
65 郑小武
66 罗鹏
67 雷傲
68 徐伟
69 陈芳华
70 陆亮
71 罗自力
72 黄绩铭
73 周文平
74 刘斌
75 黄元法
76 雷嘉勤
77 李友华
78 邓志伟
79 李斌
80 王建军
81 黄雪红
82 资军义
83 唐诚平
84 李 军
85 梁松辉
86 胡江林
耒阳市随机抽查重点企业名单
序号 检查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监管内容 备注
1 耒阳市安源再生有色金属福利有限公司 冶炼 废水、废气、固废 国控
2 耒阳市诚松有色金属再生有限公司 冶炼 废水、废气、固废 国控
3 耒阳市京山化工有限公司 化工 废水、废气、固废 国控
4 韶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火电 废水、废气、固废 国控
5 耒阳市南玉冶炼有限公司 冶炼 废水、废气、固废 国控
6 耒阳市永鑫有色金属综合再生有限公司 冶炼 废水、废气、固废 国控
7 耒阳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白洋渡污水处理厂) 城镇污水处理 废水
8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 火电 废水、废气、固废 国控
9 湖南耒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水泥 废水、废气
10 耒阳市焱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冶炼 废水、废气、固废
耒阳市随机抽查一般企业名单
序号 检查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监管内容 备注
1 耒阳市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处         (南京垃圾填埋场) 城镇生活垃圾填埋 废水、废气、固废
2 湖南省白沙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 火电 废水、废气、固废
3 耒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 冶炼 废水、废气、固废
4 耒阳金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化工 废水、废气、固废
5 耒阳唐盛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硬质合金 废水、固废 停产3年
6 湖南汇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生物制药 废水、废气
7 耒阳市中达铁合金有限公司 铁合金 废水、废气、固废
8 耒阳市长乐冶炼有限公司 铁合金 废水、废气、固废
9 耒阳金雷建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粉磨站 废气
10 湖南省煤业集团红卫矿业有限公司 采矿 废水、废气、固废
11 湖南省煤业集团兴源矿业有限公司 采矿 废水、废气、固废
12 湖南省煤业集团南阳煤业有限公司 采矿 废水、废气、固废
13 湖南省煤业集团白山坪煤业有限公司 采矿 废水、废气、固废
14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耒阳畜牧生态园 禽畜养殖 废水、废气、固废
15 耒阳市耒兴高科气体有限公司 工业和民用气体生产 废水、废气 停产2年
16 湖南省煤业集团白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永耒铁路分公司 运输仓储 废水
17 耒阳集贤高岭土矿 采矿 废气、废水
18 耒阳市中医院 医院 废水、废气、固废
19 耒阳市人民医院 医院 废水、废气、固废
20 中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医院 医院 废水、废气、固废
21 耒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医院 废水、固废
22 耒阳市妇幼保健院 医院 废水、固废
23 衡阳爱尔眼科医院 医院 废水、固废
24 耒阳市老科协康福医院 医院 废水、固废
25 耒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院 废水、固废
26 耒阳市肾脏病医院 医院 废水、固废
27 耒阳现代女子医院 医院 废水、固废
28 湖南金悦降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塑料制品业 废气
29 耒阳市浪花贸易有限公司 农产品加工 废气、噪声
30 耒阳市华健混凝土搅拌站有限公司 建材 废气、噪声
31 耒阳大唐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材 废气、噪声
32 温氏集团 禽畜养殖 废水、废气、固废
33 耒阳市凌宝水晶玻璃工艺有限公司 玻璃制造 废水、废气
34 耒阳市美奥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生物质燃料 废水
35 耒阳市伍梅加油站 加油站 废气
36 四海神龙集团有限公司 住宿业 废水、废气、噪声
37 湖南神州明珠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宿业 废水、废气、噪声
38 耒阳市物资总公司金属回收公司 废旧物质回收 废气
39 耒阳讯通道岔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机械制造 废水、噪声
40 湖南迈湘餐厅食品有限公司 餐饮业 废水、固废
41 湖南水足方休闲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业 废水
42 湖南水足方休闲保健服务有限公司一店 服务业 废水
43 湖南亿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耒阳环境分公司 环境工程 废水、噪声
44 耒阳市进安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材 废气、噪声
45 佳泰双洲砖厂 建材 废气
46 耒阳市金玉建材有限公司 建材 废水、噪声
47 耒阳市腾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农产品加工 废水
48 耒阳市中海能源加油站 加油站 废气
49 中海油湖南销售有限公司 加油站 废气
50 步步高超市 零售业 废水、噪声
51 百胜餐饮(武汉)有限公司 餐饮业 废水、固废
52 衡阳市美星影城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 娱乐业 噪声
53 长沙肯德基有限公司(五一路) 餐饮业 废水、固废
54 长沙肯德基有限公司(群英路) 餐饮业 废水、固废
55 耒阳潇湘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娱乐业 废水、噪声
56 湘运汽车运输集团耒阳分公司 运输业 废水、废气
57 淇元气体 能源 废气
58 华洁石材厂 建材 废气
59 永程采石场 建材 废气
60 耒阳市宝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材 废气、噪声
61 耒阳市大旺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玻璃制造 废气、固废
62 耒阳市公平祥兵加油站 加油站 废气
63 耒阳市昆冈采石场 建材 废气、噪声
64 耒阳市华润石材厂 石材加工 废水、固废
65 耒阳市太平圩乡金宝养殖场 禽畜养殖 废水、固废
66 耒阳市小水镇湘辉精石灰厂 建材 废气
67 永昌铁矿 采矿业 废水、固废
68 枫林寺采石场 建材 废水、固废
69 耒阳市盛元管业厂 PPC塑料管业 废气
70 耒阳市蔡伦饲料肥业有限公司 肥料制造 废水、废气
71 湖南中航路通沥青有限公司 沥青转储 废气
72 湖南宝山高岭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采矿 废水、废气
73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饲料厂) 饲料制造 废水、废气
74 耒阳市石仙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农业与餐饮 废水
75 奔驰加油站 加油站 废气
76 耒阳市大和圩加油点 加油站 废气
77 耒阳市坛下农机加油点 加油站 废气
78 耒阳市合兴养殖场 禽畜养殖 废水、固废
79 常宁市皇佳燃油有限责任公司耒阳金盾燃料分公司 加油站 废气
80 耒阳市哲桥镇屠宰场 牲畜屠宰 废水
81 衡阳九牧管道有限公司 塑料管材制造 废气
82 耒阳市高速公路服务站 服务业 废水
83 耒阳市东方牧业有限公司 禽畜养殖 废水
84 耒阳兴隆生态农牧有限公司 禽畜养殖 废水
85 耒阳市上架乡上架村兴旺采石场 采矿业 废气、噪声
86 耒阳枫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销售 废气
87 耒阳市江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农副产品 废水
88 耒阳市大义乡大义加油点 加油站 废气
89 耒阳市龙塘镇红桥加油点 加油站 废气
90 耒阳市黄市竹海风景区 风景区 废水
91 耒阳市耒水国家湿地公园 风景区 废水

1季度 抽查结果.jpg

1季度 抽查结果1.jpg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