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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特有效期的问题
问题描述:市民反映其母亲为耒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024年9月为其母亲办理了乳腺癌的门特,当时办理的有效期显示为两年,但近期其通过“湘医保”却查询到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故其对此感到不解,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合理解释。请相关单位帮助解决。
办理情况: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的事项已收悉,办理情况为:医保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7月11日17时10分通过电话(0734)4269956联系告知您,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5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32号)、《湖南省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医保支付管理办法》(湘医保发〔2024〕9号)规定,恶性肿瘤康复治疗是指经过手术或放疗、化疗、免疫、靶向、内分泌等规范化治疗后病情稳定或病史资料显示不耐受手术、放疗、化疗,患者进入康复期治疗阶段。经系统查询您母亲有使用恶性肿瘤双通道药品治疗,所以暂停待遇到2025年6月30日,等双通道药品使用停止后可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20号窗口申请恢复恶性肿瘤康复治疗待遇。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并真诚接受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耒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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