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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失业金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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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23-11-21 |
来信人: |
*** |
来信内容: |
匡女士反映其社保外地购买10年,现想了解社保转回耒阳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以及领取失业金的费用是否可以抵扣购买灵活就业险,请相关部门给予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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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 |
尊敬的匡女士:您好!您在耒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其社保外地购买10年,现想了解社保转回耒阳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以及领取失业金的费用是否可以抵扣购买灵活就业险”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第二十一条: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提供由两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协商,明确具体办法。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2023年11月23日上午9:15分通过您的电话联系您并告知处理结果,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最后,感谢您对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关心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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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答复时间: |
2023-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