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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二、适用范围:在耒阳市区域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办件类型:即办件
四、受理条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设立,需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五、材料清单: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来源 | 材料规格 | 份数 | 各类情形 | 材料要求 |
---|---|---|---|---|---|---|
1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的登记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2 | 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和企业公章 | |
2 |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备案登记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2 | 真实、合法、有效 | |
3 | 企业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 | 复印件 | 2 | 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 |
4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复印件 | 2 | 盖公章 |
六、办理流程: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一次办流程图
七、办理说明:
1.申请人提出办理申请,市政务中心商务和粮食局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并通过衡阳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将相关资料上报至市商务和粮食局。
2.市商务和粮食局首席代表审核、决定,将审批结果通过衡阳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返回至市政务中心商务和粮食局窗口工作人员。
3.窗口工作人员将市商务和粮食局审批结果,返回给申请人,申请人到市政务中心商务和粮食局窗口领取或商务和粮食局窗口工作人员将审批结果快递送达至申请人。
八、办理层级:县级
九、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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