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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

66D3HN202405140038衡阳市耒阳市湖南宝山高岭土有限公司、耒阳长炼高岭土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原料未覆盖保存,无防尘网,导致晴天灰尘漫天,雨天雨水横流,产生白色泥浆。
2、泥浆水排入厂外池塘、小溪。
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属实督促指导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环境管理,进一步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做好合法合规生产。处理情况: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责令两家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对厂区原料采取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环境;对厂内外撇洪沟渠进行清淤,保持水流畅通,避免雨水横流;对公司厂区外初期雨水池底泥进行清理,保持足够的容水量杜绝初期雨水池的水外溢,限于4天内完成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
1、耒阳长炼高岭土有限公司露天临时堆放的原材料合理规划堆放区域,并加盖了防尘网,对堆放区域设置了定期洒水设施,并对厂内外沟渠进行清理,保持水流通畅,对雨水收集池进行了清淤。
2、湖南宝山高岭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露天临时堆放的原料采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使用洒水车定期洒水;对厂区内雨水沟进行了全面疏通,清除了杂物;对雨水收集池进行了清淤,并扩大了容量。
截至5月18日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已办结
74X3HN202405140022举报罗某某侵占基本农田(全部为良田),挖鱼塘约23亩,骗取政府资金,部分鱼塘已用水泥石块硬化、无法耕种,多次反映无果。衡阳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
、罗某某侵占基本农田(全部为良田),挖鱼塘约23亩,部分鱼塘已用水泥石块硬化,无法耕种问题部分属实。
罗某某于2015年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原村民小组用于灌溉作用的水塘基础上扩大水塘面积,经测量,扩大面积1.05亩。2019年,罗某某又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新挖鱼塘,占地面积1.27亩。2024518日,经耒阳市自然资源局核实,罗某某所承包鱼塘均属于基本农田,核定面积约9亩。
2
、骗取政府资金,多次反映无果问题不属实。
经核实,2018至今未发现原上架村6组(现文冲村21组)新挖水塘获得相关财政补助资金的记录。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对罗某某非法占用农田作出了行政处罚,罗某某于20216月已将1.27亩鱼塘恢复成耕地。
部分属实加强耕地保护力度,落实耕地红线政策,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产能有保障。处理情况:
5
17日,耒阳市自然资源局向罗某某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治理,恢复土地原种植条件。
整改情况:
罗某某所承包的面积约9亩的坑面水塘已全部用挖机整平,后续将治理恢复至适合耕种的农田。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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