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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2年度耒阳市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耒政办发〔2022〕52号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2年度耒阳市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现将《2022年度耒阳市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耒阳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
实施方案
为逐步消除我市地质灾害隐患,改善地质灾害隐患点居民的生存生活条件、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避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0〕28号)及《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常态化申报制度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24号)文件精神,结合《耒阳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及l:5万地质灾害详查成果,我市组织核工业衡阳第二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相关专家对我市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根据实地勘察结果并结合地质灾害隐患点居民的意愿,经研究决定对灶市街街道办事处东星村、易成村;水东江街道办事处内洲村;余庆街道办事处东塘村;大市集新村、高塘村;坛下乡光华村;新市镇木兰村;导子镇沙明村;亮源乡关王村;哲桥镇长源村;永济镇白凤村;夏塘镇严塘村;东湖圩镇大桥村;南阳镇星子村、淝江村;公平圩镇桐树村;大义镇东方红村、尧银村等15个乡镇(街道)19个村(居)委员会的76户255人实施搬迁避让。为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把地质灾害隐患治理与生态移民、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地质灾害点的群众迁离危险区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协调统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凡涉及到搬迁户利益的问题,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尤其是确定搬迁对象、用地选址、补助资金等方面,坚决推行和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先搬后补、建一拆一”的原则
把认真做好居民思想工作贯穿于搬迁避让工作的全过程,帮助居民克服传统观念,切实解决居民搬迁遇到的困难,避险移民搬迁项目实行先搬后补,同时必须坚持“建一拆一”的原则,对于已建新房,受灾害威胁房屋不拆的居民户,应严格把关,不予补偿。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顺利推进,成立耒阳市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尹立鑫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周 斐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尹建恒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子菲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办
(金融办)主任(兼)
肖也邦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文建平 市人民政府四级调研员
成 员:吕 剑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刘琼林 市政府办副主任
贺 斌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仁 市民政局局长
李 森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欧阳洪研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清元 灶市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硕 水东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汉成 余庆街道办事处主任
欧阳凯辉 新市镇镇长
段文冬 哲桥镇镇长
雷满古 夏塘镇镇长
刘小平 公平圩镇镇长
陈常云 南阳镇镇长
陈寿明 东湖圩镇镇长
谢新文 导子镇镇长
曹芳芳 大义镇镇长
资小群 大市镇镇长
梁 军 亮源乡乡长
马昌勇 坛下乡乡长
欧阳昭明 永济镇镇长
李江江 市财政局副局长
雷学武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谷文平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蒋 成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开发 市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
组组长
文孝江 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王 杰 市审计局二级主任科员
陈 炜 国网耒阳供电分公司经理助理兼农
电总站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由贺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成立由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相关部门和村为成员单位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乡镇街道: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界定搬迁对象、安置点的选址和建设、组织搬迁、旧房拆除等。
市民政局:帮助搬迁避让户中的特困户解决实际问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安置点建设的监督管理、验收等。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安置点选址、规划、界定搬迁对象和建设的监督管理、旧房拆除及搬迁避让全过程信息报送。
市公安局:搬迁避让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处。
市财政局:界定搬迁对象,负责搬迁避让资金的筹集和拨付。
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立项审批。
市审计局:项目资金使用方向的审计。
市纪委、市监察委: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及管理人员工作作风的监察。
国网耒阳供电分公司:安置点电力设施建设。
各相关部门要在搬迁避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并按照部门职能履职,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搬迁避让工作顺利推进。
四、搬迁对象及搬迁安置方式
(一)搬迁对象:搬迁对象为灶市街街道办事处东星村、易成村;水东江街道办事处内洲村;余庆街道办事处东塘村组;大市集新村、高塘村;坛下乡光华村;新市镇木兰村;导子镇沙明村;亮源乡关王村;哲桥镇长源村;永济镇白凤村;夏塘镇严塘村;南阳镇星子村、淝江村;公平圩镇桐树村;东湖圩镇大桥村;大义镇东方红村、尧银村等15个乡镇街道19个村(居)委员会的76户255人实施搬迁避让。(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搬迁安置方式:
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的方式,安置点选址以就近安置为原则,由乡镇(街道)根据城乡规划在无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内确定建设地点。集中安置点搬迁户新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方式,由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居)委会负责建设;分散安置点由搬迁户自行建设;已购买商品房的搬迁户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证明。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积极向搬迁户宣传讲解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避让的有关政策及要求,对自愿搬迁的居民户进行核查登记,逐步调查摸底,确定准确的搬迁户数和人数,并签订搬迁避让协议。采取本人(户)申请、组织审查、张榜公布等审批程序。
(二)规划选址阶段
由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居)委会牵头选址,征集居民意见,确定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的位置,由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进行选址把关,并组织有关单位对集中安置的场地进行规划设计和论证,按照《衡阳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搬迁户宅基地原则上以荒地为主,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按照120平方米/户计算,76户中除11户购房外其余65户共需面积7800平方米。灶市街街道办事处东星村一户村民购房,一户村民占地类型以荒山为主,拟定于本村组;易成村两户村民购房,一户村民占地类型以荒山为主,拟定于本村组;水东江街道办事处内洲村一户村民购房;余庆街道办事处东塘村两户村民购房,一户村民占地类型以荒山为主,拟定于本村组;坛下乡光华村三户村民购房,五户村民占地类型以荒山为主,拟定于本村组;新市镇木兰村占地类型以荒山为主,拟定于本村组;导子镇沙明村占地类型以荒山为主,拟定于本村组;亮源乡关王村占地类型以荒山为主,拟定于本村组;公平圩镇桐树村占地类型以荒山为主,拟定于本村组;大义镇东方红村占地类型以荒山为主,拟定于本村组集中安置;尧银村占地类型以荒山为主,拟定于本村组;哲桥镇长源村占地类型以荒山为主,拟定于本村组;大市镇集新村占地类型以荒山为主,拟定于本村组;高塘村一户村民购房,一户村民占地类型以荒山为主,拟定于本村组;永济镇白凤村占地类型以荒山为主,拟定于本村组;夏塘镇严塘村占地类型以荒山为主,拟定于本村组;南阳镇星子村占地类型以荒山为主,拟定于本村组;淝江村一户村民购房,一户村民占地类型以荒山为主,拟定于本村组;东湖圩镇大桥村占地类型以荒山为主,拟定于本村组。
(三)施工建设阶段
全面启动实施搬迁避让安置点建设,需集中安置的由乡镇(街道)、村(居)组征求搬迁户意见后,统一动工建设安置房;需分散安置的由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指导安置户实施。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等相关单位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管理,协助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所有安置点在12个月内完成安置房的建设和入住。
(四)组织搬迁阶段
对需要安置的在完成搬迁避让安置点房屋和配套设施建设后,组织搬迁户有序搬迁;对购买商品房的按程序审核相关购房证明。搬迁入住落实后,由乡镇(街道)组织村委会、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等相关单位督促村民按要求及时拆除旧址,并完成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五)检查验收阶段
在按时完成搬迁避让任务的基础上,开展自查和相关工作总结、整理上报材料,并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迎接省、衡阳市检查验收。
六、资金预算、使用方向及筹资方式
(一)资金预算及使用方向
资金总预算91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6万元/户(计456万元),搬迁户自筹资金6万元/户(计456万元)用于建房;上级补助资金根据乡镇(街道)、村(居)组提供的相关资料,资金由财政统一管理支配,待完成搬迁后按照搬迁户提供的相关账户号,统一由财政将上级补助资金打入搬迁户提供的账户内。
(二)筹资方式
1.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补助资金6万元/户,计456万元。
2.搬迁户自筹资金6万元/户,计456万元。
3.其他资金。
附件:耒阳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申报计划表
附件
耒阳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申报计划表
序号 | 姓名 | 户主现居住地 | 因遭受何种地质灾害威胁需要搬迁 | ||||||
乡镇 | 村 | 组 | 崩塌 | 滑坡 | 泥石流 | 地面塌陷 | 其它地质灾害 | ||
1 | 徐仲仁 | 坛下乡 | 光华村 | 20组 | √ | ||||
2 | 徐传成 | 坛下乡 | 光华村 | 20组 | √ | ||||
3 | 徐满华 | 坛下乡 | 光华村 | 20组 | √ | ||||
4 | 徐赞洋 | 坛下乡 | 光华村 | 20组 | √ | ||||
5 | 徐辉成 | 坛下乡 | 光华村 | 20组 | √ | ||||
6 | 屈英妹 | 坛下乡 | 光华村 | 20组 | √ | ||||
7 | 李地香 | 坛下乡 | 光华村 | 20组 | √ | ||||
8 | 徐友运 | 坛下乡 | 光华村 | 20组 | √ | ||||
9 | 曹运古 | 新市镇 | 木兰村 | 8组 | √ | ||||
10 | 曹起兰 | 新市镇 | 木兰村 | 8组 | √ | ||||
11 | 曹拥军 | 新市镇 | 木兰村 | 8组 | √ | ||||
12 | 曹令孝 | 新市镇 | 木兰村 | 8组 | √ | ||||
13 | 曹春宝 | 新市镇 | 木兰村 | 8组 | √ | ||||
14 | 曹牙发 | 新市镇 | 木兰村 | 8组 | √ | ||||
15 | 刘运秀 | 新市镇 | 木兰村 | 8组 | √ | ||||
16 | 曹告乃 | 新市镇 | 木兰村 | 8组 | √ | ||||
17 | 谭奇军 | 灶市街街道办事处 | 东星村 | 8组 | √ | ||||
18 | 谭小春 | 灶市街街道办事处 | 东星村 | 8组 | √ | ||||
19 | 李 红 | 灶市街街道办事处 | 易成村 | 7组 | √ | ||||
20 | 李孚勇 | 灶市街街道办事处 | 易成村 | 7组 | √ | ||||
21 | 李孚青 | 灶市街街道办事处 | 易成村 | 7组 | √ | ||||
22 | 曾关兵 | 公平镇 | 桐树村 | 15组 | √ | ||||
23 | 曾美凤 | 公平镇 | 桐树村 | 15组 | √ | ||||
24 | 刘文根 | 东湖圩镇 | 大桥村 | 1组 | √ | ||||
25 | 刘小专 | 东湖圩镇 | 大桥村 | 1组 | √ | ||||
26 | 李文连 | 导子镇 | 沙明村 | 3组 | √ | ||||
27 | 毛天喜 | 导子镇 | 沙明村 | 17组 | √ | ||||
28 | 毛保成 | 导子镇 | 沙明村 | 17组 | √ | ||||
29 | 朱利新 | 亮源乡 | 关王村 | 17组 | √ | ||||
30 | 刘三英 | 亮源乡 | 关王村 | 17组 | √ | ||||
31 | 龙 静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32 | 龙希标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33 | 李玉容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34 | 龙 荣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35 | 龙成古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36 | 龙红斌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37 | 龙希辉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38 | 龙 海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39 | 龙满乃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40 | 龙希祥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41 | 周作权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42 | 龙米兰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43 | 荷新姣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44 | 龙希群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45 | 龙成光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46 | 龙成涛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47 | 龙希逢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48 | 龙希军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49 | 龙后佳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50 | 龙后旺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51 | 张甲香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52 | 龙 仁飞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53 | 龙希保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54 | 李素芳 | 大义镇 | 东方红村 | 13组 | √ | ||||
55 | 杨继秀 | 大义镇 | 尧银村 | 6组 | √ | ||||
56 | 谷必成 | 大义镇 | 尧银村 | 6组 | √ | ||||
57 | 曹昭高 | 水东江街道办事处 | 内洲村 | 10组 | √ | ||||
58 | 何顺妹 | 大市镇 | 集新村 | 8组 | √ | ||||
59 | 蒋毛乃 | 大市镇 | 集新村 | 8组 | √ | ||||
60 | 蒋秋古 | 大市镇 | 高塘村 | 12组 | √ | ||||
61 | 蒋年古 | 大市镇 | 高塘村 | 12组 | √ | ||||
62 | 梁金梅 | 永济镇 | 白凤村 | 2组 | √ | ||||
63 | 郭德录 | 余庆街道办事处 | 东塘村 | 28组 | √ | ||||
64 | 郭军平 | 余庆街道办事处 | 东塘村 | 28组 | √ | ||||
65 | 蒋会芳 | 余庆街道办事处 | 东塘村 | 28组 | √ | ||||
66 | 吴金余 | 哲桥镇 | 长源村 | 5组 | √ | ||||
67 | 吴征华 | 哲桥镇 | 长源村 | 5组 | √ | ||||
68 | 吴钜平 | 哲桥镇 | 长源村 | 5组 | √ | ||||
69 | 曹启安 | 南阳镇 | 星子村 | 19组 | √ | ||||
70 | 李运芽 | 南阳镇 | 淝江村 | 18组 | √ | ||||
71 | 贺遵斌 | 南阳镇 | 淝江村 | 18组 | √ | ||||
72 | 许青冬 | 夏塘镇 | 严塘村 | 13组 | √ | ||||
73 | 许青荣 | 夏塘镇 | 严塘村 | 13组 | √ | ||||
74 | 许端生 | 夏塘镇 | 严塘村 | 13组 | √ | ||||
75 | 许秋告 | 夏塘镇 | 严塘村 | 13组 | √ | ||||
76 | 许时伟 | 夏塘镇 | 严塘村 | 13组 | √ |
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经济开发区 |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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