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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耒阳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的解读
耒阳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24日发布了《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耒阳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耒政发[2022]2号),现将该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为主体,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地价体系和地价定期更新制度。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基准地价制订、更新和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基准地价每3年应全面更新一次。
文件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我市基准地价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共同制定,是我市最基本的地价标准,也是地价管理工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的依据,也是作为宗地评估公示地价系数修正法的依据。定期调整地价,是达到充分和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保障落实好国家宏观调控目的和落实国家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重要措施。定期制定基准地价并公布旨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对区内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实时更新,进一步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发挥城镇基准地价在城市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可为耒阳市合理调控土地市场,促进正常交易,为征收土地税费,制订土地利用计划、规划、发挥级差地租的经济杠杆作用提供依据,也为耒阳市推行土地挂牌招标拍卖、土地整理储备奠定基础。
文件的主要内容
《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耒阳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
知》(耒政发[2022]2号)内容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基准地价内涵,明确了各等级各用途基准地价包含的使用年限、容积率、开发程度等内容。第二部分为级别范围,对全市城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进行分等划片。第三、第四部分分别为城区基准地价和乡镇基准地价,明确了各用途各等级土地基准价格。
耒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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