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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

 

为高质量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对标上级相关文件,并商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四好农村路"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3月4日正式提出并高度关注的一项工作,多次作出指示,要求交通运输部等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区要进一步深化对建设农村公路重要意义的认识,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2019年7月19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8部委出台了《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19〕96号);2019年4月2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9号);2021年8月20日,衡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21〕4号),省、衡阳市人民政府均对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提出了总体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同时强调要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长效发展机制,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总目标;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和权责,全面推广"路长制",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路创建活动;要全面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省人民政府2019年~2021年连续3年将推进"四好"交通建设纳入真手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范畴。为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目标,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省、衡阳市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指示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实施意见》起草工作,2021年9月,我局多次会议研究后,形成初稿;2021年10月征求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意见,在与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多次沟通衔接并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现在的《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等4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指导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农村公路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长效发展机制,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到2035年,建成全面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高质量"四好农村路"。

(三)工作重点。一是高质量建设好农村公路,要强化规划引领,加快提档升级,提升建设品质;二是高水平管理好农村公路,要健全管理机制,整治路域环境;三是高效率养护好农村公路,要做好养护规划,完善养护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四是高品质营运好农村公路,要全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农村现代物流;五是高标准打造好精品示范,要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和"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规格成立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多渠道筹措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分级投入力度,将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养护工程配套资金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按"1053"标准,60%的分摊比例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四、下一步工作

  《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发布后,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同时做好宣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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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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