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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耒阳市2023年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高中学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8号)和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衡阳市2023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397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2023年我市继续实施中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通过普通高考进行招生。为切实做好今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制订了《耒阳市2023年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我省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政策和我市招生计划的宣传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考生自愿填报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志愿。

 

耒阳市教育局

2023530

 

耒阳市2023年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8号)和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衡阳市2023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397号)等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回信精神,做好我市今年高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专班

为做好我市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教育局成立由分管局领导牵头,教师工作股、局机关纪委、考试招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其中教师工作股统筹负责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招生工作,考试招生中心负责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的宣传发动、指导考生志愿填报等,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工作联系人:贺老师,联系电话:19918601623

二、招生类型与计划

2023年,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我市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生源计划共120人,全部为高中起点招生计划,其中高中教师计划80人,初中教师计划40人。


 

1.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80人,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培养学校

高中课程名称、培养学校与招生计划数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思想政治

历史

地理

音乐

美术

体育与健康

信息技术

应用心理学


汉语言文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英语

物理学

化学

生物科学

思想政治教育

历史学

地理科学

音乐学

美术学

体育教育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应用心理学


物理科目组合

历史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历史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历史科目组合

历史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历史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历史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历史科目组合


合计

80

3

7

12

4

4

10

5

6

5

4

3

4

1

1

1

1

2

3

4


湖南师范大学

22


2

4

1

1

2

2

2

1

2

1

2





2




湖南科技大学

19


2

3

1

1

2

1

2

2

2

1

1


1







湖南农业大学

7


















3

4


湖南工业大学

12

1

2

3

1

1

2







1


1






湖南理工学院

6

1

1

1


1

1



1












衡阳师范学院

9

1


1

1


1


2

1


1

1









吉首大学

5






2

2









1





 

2.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40人,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培养学校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

合计

汉语言文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英语

物理学

化学

生物科学

思想政治教育

历史学

地理科学

音乐学

体育教育

美术学

应用心理学

物理科目组合

历史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历史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历史科目组合

历史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历史科目组合

历史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历史科目组合

物理科目组合

历史科目组合

合计

40

3

3

7

2

1

3

2

3

2

1

1

2

1

1

1

1

3

3

衡阳师范学院

8

1



1


1


1



1

1





1

1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7

1


2

1


1

1


1










长沙师范学院

6



2







1




1



1

1

湖南城市学院

1









1










湖南文理学院

4








1




1



1

1



怀化学院

4

1


1




1

1











邵阳学院

4


1

1



1







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2

















1

1

湘南学院

2


1

1
















湖南女子学院

2


1



1















 


三、培养模式

本科层次高中教师计划、初中教师计划均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我市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计划的招生对象是持衡阳市范围内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67日)的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考生。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未满22周岁(200191日及以后出生)。

2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号)执行。

4.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我市教育局的安排,在我市相应类别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6年。

五、招生录取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各高中学校应利用多种形式,向高三年级学生及其家长公布招生政策和我市的招生计划。

(二)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6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或因户籍造假或者202367日后将户籍从原县(市、区)迁出以及填报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志愿而影响投档录取以及录取后不能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填报志愿。考生根据省厅公费师范生招生文件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中填报。填报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地及相应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填报,最多可以填报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档录取。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高中、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按平行志愿投档。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将《2023年湖南省高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教育局,市州教育局再函告有关县市区教育局。

(五)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1.签订协议书。教育局依据《2023年湖南省高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本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高中、初中教师计划均为一式四份)。

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身份证、本人户口簿,供教育局审查考生的相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教育局应按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凡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带身份证)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2.《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通知有关考生,以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收到《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招生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相关政策

1在本科提前批同一轮次填报志愿时,报考了我省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批中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其他非军事院校计划(包括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种子科学与工程和部分高校的小语种专业);报考了我省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批中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报考了我省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

2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4.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5.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6.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我市负责落实。

7.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8.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我市教育局批准,可依据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我市的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9.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10.衡阳市、耒阳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七、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湖南省教育厅2023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系列文件为准。


附件下载:

耒教通〔2023〕125号 关于印发《耒阳市2023年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