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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耒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是市政府办管理的正科级公益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按照"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原则,科学制订耒水国家湿地公园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该湿地公园湿地保护恢复、科普宣教、湿地资源调查及湿地科研监测等各项工作,从而恢复耒水湿地生态系统自然特性和生态功能,保护公园周边自然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通过湿地公园的建设确保耒水湿地生态系统安全,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本单位属于正科级公益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局内设4个机关职能股室(规划与建设股、资源保护股、宣教旅游股、办公室),下辖城区、泗门、新市、永济4个管理站。全局共有全额事业编制30名,在职人员3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耒阳市耒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只有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49.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经费拨款349.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增加70.79万元,增加25.4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预算拨款收入中经费拨款增加70.79万元,人员比上年增加,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49.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9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农林水支出274.0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4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预备费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70.79万元,增加25.42%,主要原因是人员比上年增加,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9.30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74.03万元,占78.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4万元,占9.43%;卫生健康支出18.90万元,占5.41%;住房保障支出23.43万元,占6.71%。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30万元,占97.14%,包括人员经费中工资福利支出319.04万元、公用经费20.26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2.86%。
(1)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39.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6万元。主要是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80.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增加。
(2)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0万元,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万元,按项目管理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办公场地2021年搬迁到市委党校后不用支付房租费用10.00万元。
具体项目支出如下:1、湿地保护专业队建设和湿地巡护管理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3597公顷湿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级的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7万元,增加15.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万元,降低15.87%,主要原因是落实上级节能减排要求,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
2023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会议费0.0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内容无;培训费0.0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内容无;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计划,经费预算0.0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6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7.0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6.6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4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3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1.湿地保护专业队建设和湿地巡护管理资金10.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履行3597公顷湿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具体是协助生态环境局做好耒水水环境的保护,耒水水质得到保障,常年水质80%达到2级;把湿地保护、监测与恢复工作当作重点工作,完善森林防火、护林护鸟等管理制度,建设湿地动植物保护设施;完善监测手段,做好湿地各种资源的日常监测工作;完善日常巡护工作机制,加大对湿地资源破坏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湿地资源和生态安全;受益对象满意度在99%以上。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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