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信息 > 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2023年中共耒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公开

中共耒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衡阳市委、衡阳市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2.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衡阳市委、衡阳市纪委衡阳市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4.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市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市规范性文件。

6.负责协调落实衡阳市纪委衡阳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7.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市管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8.完成衡阳市纪委衡阳市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单位,内设机构包括:领导班子、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检查室、第二纪检检查室、第三纪检检查室、第四纪检检查室、第五纪检检查室、第六纪检检查室、第七纪检检查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机关党总支、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室、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室、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室、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室、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室、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室、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室、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室、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驻市交旅局纪检监察室、驻市农业局纪检监察室、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室、驻市国土局纪检监察室。下辖耒阳市财务监察所、反腐倡廉基地服务中心、纪检监察网站等3个二级机构。单位共有行政编制152人,事业编制16人(其中:全额编制16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人数151人,其中在职人员151人(其中:全额在职人员151人),退休人员16人,单位长期聘用人员6人,单位负担遗属人员5人。公车改革保留车辆6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耒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只有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9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95.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8.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数增加,另办案数量增加,开支相对应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59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4.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8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88.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数增加,另办案数量增加,开支相对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95.21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4.97万元,占84.58%;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98万元,占6.74%;卫生健康支出100.39万元,占3.87%;住房保障支出124.87万元,占4.8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076.6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18.5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大案要案70万元,主要用于办理大案要案在外开支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经费90.8万元,主要用于各派驻纪检组在外办案开支;廉政文化建设经费20万元;办案工作经费290万元;市纪委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经费5万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岗位补贴42.7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431.8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8.19万元,下降18.53%,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20%的公用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增加)2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外办案车辆加油及修理费去年记在大案要案经费开支中,今年统一记在公务车维护运行费中,导致今年的公务车运行费高于去年的"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20万元,其中:会议费15万元,拟召开8次会议,人数2400人,内容为市纪委全会及其他会议;培训费6万元,拟开展25次培训,人数5000人,内容为内部制度、党史、信访等内容;拟举办篮球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9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6.65万元,项目支出518.5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2023年预算公开表格_329372023年预算公开表格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